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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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7月13日消息,美國密蘇里一個陪審團認為:22名女性對強生公司滑石粉產品(包括強生嬰兒爽身粉)包含石棉并造成她們患癌的指控是有效的,責令強生支付5.5億美元補償性賠償,以及41.4億美元懲罰性賠償。
強生此次面臨的賠償總額為46.9億美元(約合313億人民幣),是截至目前在滑石粉維權案件中最高的賠償金額。
該案的審理歷時超過五周,原告的律師辯稱,(強生公司滑石粉產品中的)石棉纖維與滑石粉混合使用,并用來制造嬰兒爽身粉,這22名女性幾十年來每天都使用這種產品來保持衛生,其中六名女性原告已經因卵巢癌而過世。此外,陪審團在作出判決之前,還聽取了控辯雙方近12位專家的證詞。
22位婦女和他們的家人表示,曾長期使用強生的嬰兒爽身粉及其他含滑石粉的美容產品。他們指控強生,至少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就已經知道其產品中含有石棉,但未對消費者作出警告。
作為全球最大的制藥公司,強生近幾年來也是訴訟纏身:
其實這在美國法律上還并不算最高的,今天阿和帶大家介紹一下美國迄今為止賠款金額最高的案件。
這件事發生在2001年的美國,一個名叫貝蒂·巴洛克的父女起訴了美國煙草商菲利普·莫里斯公司。
也就是廣為人知的萬寶路的母公司。
與中國有差別的是,美國訴訟在判處過程中有一個陪審團制度,作用簡單來說就是幫助法官對案件做出公正的審判。
在這場案件中,陪審團在第一階段審判中曾經決定,菲利普公司要向巴洛克支付75萬美元的經濟賠償和10萬美元的“痛苦賠償”。然而案件發展到第二階段的審判后,畫風突變,菲利普公司需要支付的賠償金額飆升到了280億美元。
280億美元,這在當時是什么概念?如果判決最后真的生效,巴洛克將成為僅次于比爾蓋茨和巴菲特之后的全美第三大富豪。
對于這個天價賠償案件陪審團成員表示,這一賠償金額是在充分考慮了菲利普公司800億美元市值后和2001年的收入后作出的,并非無稽之談。
至于這280億美元沒有是不是最后的判決,由于時間久遠,阿和沒有查到確切的資料,但是這樣天價的賠償金,光是聽起來就已經足夠讓人駭然了。
而美國為什么經常會有這種天價賠款的案件出現呢?
很關鍵的一點是由于懲罰性賠償。(我國法律也有懲罰性賠償,這個我們后邊再談。)
為什么會有懲罰性賠償呢?阿和還要帶大家到經濟學轉一圈....
在經濟學中,有一個概念叫做:正外部性,通俗的解釋就是張三種的瓜讓李四吃,而且還不用花錢。
但是遺憾的是,現實社會中像張三這種的活雷鋒實在不多,所以我們就需要懲罰性賠償來幫助彌補一下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延伸在法律上,起訴質量有問題的產品生產商,能夠讓原告自身通過獲得賠償的方式受益,同時,這種行為也能讓其他的消費者受益。
我想這樣子,大家就能夠了解為什么要有懲罰性賠償這一條例了。
這個條例其實我國也有:《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2款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十倍的懲罰性賠償,數額雖然比不上美國,也算所有懲罰和補償。而在美國法律上,懲罰性賠償并不僅針對某個人的賠償,很可能是針對一大批人的賠償。
比如在20世紀著名的寶馬車侵權案中,原告將寶馬公司訴至法院,認為被告寶馬公司在全國范圍內的汽車銷售中均采用了他所受到的欺詐手法,事實上受害者可能是全國的寶馬車用戶。
陪審團在決定懲罰性賠償數額時,考慮的不僅僅是原告個人的損害,還有被告寶馬公司反復惡劣的行為導致其他人遭受的部分損害。
回到文章開頭,陪審團對強生開出的46.9億美元賠償款,旨在為可能因使用強生公司滑石粉產品的受害者追求一個公道,同時也是對強生公司欺騙消費者的一個懲罰。至于公平與否,多方說法不一,還需要時間來驗證。